抽獎辦法
「10/9-10/11 韓國天團20周年演唱會」抽獎辦法規劃
一、 活動一:「登錄大獎抽」
- 抽獎資格:於活動期間內登錄演唱會門票者,不論是否領取電子折抵券皆可參加抽獎。
- 抽獎日期:115年11月13日。
- 抽獎方式:先行篩選符合抽獎資格之名單並編列序號,於抽獎當日會同政風單位,依電腦亂數程式抽取正取及備取名單。
- 抽獎獎項:
|
獎項名稱 |
獎品內容 |
名額 |
|
演唱會周邊驚喜禮包 |
演唱會周邊驚喜禮包1組 |
2名 |
|
偶像IP快閃好禮組 |
偶像IP快閃好禮組1組 |
2名 |
|
亞洲全航線雙人來回機票! |
亞洲全航線雙人來回機票乙份 |
1名 |
*註:「亞洲全航線雙人來回機票!」乙份,以兌換憑證方式送出,另有關機票兌換及使用規則詳參本辦法第四點及機票抵用憑證。
5.抽獎名額:
(1)演唱會周邊驚喜禮包:正取2名,備取4名。
(2)偶像IP快閃好禮組:正取2名,備取4名。
(3)亞洲全航線雙人來回機票!:正取1名,備取2名。
6.中獎公告:115年11月27日(含)於《Show Up台北》官網(https://dometaipei.taipei/)及台北市商業處-我是商YA人臉書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tcooc/?locale=zh_TW)公告中獎名單。
二、 活動二:「演唱會好禮抽」
- 抽獎資格:於115年10月8日至11月8日(含)前,使用「商圈券」、「夜市券」或「市場券」任一者,即可參加。
- 抽獎日期:115年11月13日。
- 抽獎方式:先行篩選符合抽獎資格之名單並編列序號,於抽獎當日會同政風單位,依電腦亂數程式抽取正取及備取名單。
- 抽獎獎項:
|
獎項名稱 |
獎品內容 |
名額 |
|
演唱會周邊驚喜禮包 |
演唱會周邊驚喜禮包1組 |
2名 |
|
偶像IP快閃好禮組 |
偶像IP快閃好禮組1組 |
2名 |
5.抽獎名額:
(1)演唱會周邊驚喜禮包:正取2名,備取4名。
(2)偶像IP快閃好禮組:正取2名,備取4名。
6.中獎公告:115年11月27日(含)後於《Show Up台北》官網(https://dometaipei.taipei/)及台北市商業處-我是商YA人臉書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tcooc/?locale=zh_TW)公告中獎名單。
三、 注意事項
- 「登錄大獎抽」及「演唱會好禮抽」獎項將於115年11月27日開始由工作小組以信箱及手機聯繫正取中獎者,115年11月27日開放領獎,請隨時保持聯繫方式暢通。
- 若工作小組未能於中獎名單公告後7日內與正取中獎者取得聯繫,將由備取名單依序遞補。
- 獎項內容與規格以憑證及實物為準,獎項均不得轉讓、折換現金。
-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1,010元(含)以上者,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,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,次年初執行單位將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開立扣繳憑單。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,010元(含)以上,中獎者須先負擔10%機會中獎所得稅。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,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。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,且不得異議。
- 外籍人士不分中獎金額皆需負擔20%機會中獎稅金,如在臺待滿183天可依規定辦理退稅(出示居留證、出入境證明證明)。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。
- 前述說明事項如遇稅捐法規更新或變動時,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。
四、 機票憑證兌換及使用規則說明
- 本機票抵用憑證價值50,000元,憑證兌換日期自115年12月1日起至117年1月31日止,可用於開立【亞洲不限航點雙人來回機票】,適用出發日自115年12月1日起至117年1月31日止。*註:本規則係經與雄獅旅行社協商並達成共識後訂定。
- 中獎者限持正本憑證聯繫機票兌換憑證上之指定服務專員兌換,不得使用官網線上訂票。
- 每一憑證限抵用單一商品,並一次兌換使用完畢;不得找零或兌換現金。
- 本憑證不得透過旅遊同業訂位抵用,亦不得使用於整批支付企業戶特別報價。
- 機票售價超過本憑證價值時,須由中獎人自行補足差額;機票售價低於本憑證價值,恕不退差價。實際訂位狀況,須以航空公司回覆為準。
- 中獎者須自行聯繫雄獅旅行社服務專員開票,開票後如需退、改票,將依更改內容由中獎人自行支付。未於出發前辦退,產生未登機費依實際產生費用收取。
- 詳細規範請見抵用憑證說明。
Show Up 台北